拟申硕同等学力人员:
2023年秋季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已经启动,请拟于秋季学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并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按照下列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申请答辩,答辩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时间
9月14日至9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地点
北京路校区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2-9室)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附件1);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表》2份(附件2)
(注:需2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推荐,每名专家各填1份,学位申请人导师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3. 学位申请人所属工作单位政审材料 1份;
4. 在校攻读学位期间课程成绩单1份(加盖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成绩专用章);
5. 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国家考试成绩查询平台截图);
6. 申请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证明)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 缴纳学费证明材料(学术学位缴费2年、专业学位缴费3年,证明材料可为财务处开具缴费收据或支付宝、微信缴费截图,参照附件3);
8. 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 按新华图像社统一格式洗印的一板用于粘贴学位证书的纸质照片及电子光碟(必须是“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蓝底照片,需登录平台下载,不得自行拍摄)。
新华图像社洗印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19号瀑布商厦2107室(贵阳老客车站对面)。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851-86908489
附件:
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家推荐表》
3.《缴纳学费证明材料参考示例》
ok138cn太阳集团529研究生院
2023年9月9日